就是从中小学在职教师中选拔优秀教师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也可能是从农村学校选调到县城学校、市直学校任教。
选调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应该说与普通公务员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一般还要求是党员、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本科及以上学历、成绩优秀等。
二是培养目标不同。一般公务员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选调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同时,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是选拔程序略有区别。选调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一般都要求校方进行重点推荐和审查。
1.初定选调录用人员
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面试成绩(初中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该校本学科总人数的30%,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超过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相同者,年龄大者优先)。入围人员名单会在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初定选调录用人员。
2.自选岗位
初定选调录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自选岗位。
3.正式选调录用
初定选调录用人员后,通常由市教育局提出调配请示,报市政府批复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调入单位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则可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如调入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空缺岗位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则要聘任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选调录用人员必须在原选岗学校工作三周年后才可再申请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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